关于开展艺术学院2019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方跃武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585

 

各系、全体教职工:

  

   艺术学院2019年绩效考核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8日至1月9日,教师填写教学、科研、公共事务积分表,提交证明辅助材料;

1月9日至1月10日,各审核小组完成积分审核工作;

1月11日,积分公示查阅日,在学院三楼会议室设置查阅服务台以供查阅;

1月12日,积分复核调整;

1月13日,院办核算绩效总分,形成最终结果并上报至财务处。

二、人员分工

绩效考核核算工作主要分为科研组、教学组和公共事务组、机关考核组,各组负责完成各自部分的绩效审核计算工作,最终填写报表汇总至院办,由院办完成财务核算并上报。各组分工如下:

科研考核组:卢文超、于

教学考核组:程万里、唐泉泉、苏景姣、杨

公共事务考核组:许继峰、方跃武

机关考核组:袁琴、田清、王

财务核算:王超、方跃武

总负责:龙迪勇

总监督:赵天为

三、工作说明

1.专任教师老师必须填写并打印《2019年艺术学院奖励性岗位绩效津贴考核积分核算表》(该表分为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及兼职三部分),并准备各类辅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为纸质并装订成册,按时提交至艺术学院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4177802@qq.com。

2.机关人考核工作由机关考核组负责实施,打分人员由随机抽取的学生代表(学生总人数的10%),教师代表(教师总人数的20%)和学院党政领导构成,填写艺术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测评表》(单独通知)。

3.学院审核工作以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绩效考核工作组不负责督促补交材料,对要求提交但未提交证明辅助材料或提交不具备证明意义的辅助材料的指标内容不予计分。

4.教师个人对自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对于虚假申报情况,学院将追究责任。原则上漏填、忘填不再补报。

5.绩效考核指标未能体现的个人工作量,原则上不再额外加分。

6.各小组对本组的绩效核对工作负责,在绩效考核工作期间,有义务对参加考核教师的质疑进行解释。

  

2019年艺术学院年终绩效分配分配实施方案.docx

2019年艺术学院奖励性岗位绩效津贴考核积分核算表(公共事务、兼职与其他).xls

2019年艺术学院奖励性岗位绩效津贴考核积分核算表(教学).xls

2019年艺术学院奖励性岗位绩效津贴考核积分核算表(科研).xls  

  

  

  

艺术学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