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唐泉泉发布时间:2015-01-22浏览次数:1286

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

文化部《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已正式发布,江苏省文化科学和艺术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确保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对照《申报公告》中第八项内容,严禁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等问题出现。《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网上申报说明》《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文件,请登录文化部网站自行下载、查询。

二、实行3级申报制度。江苏省文化科学和艺术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中级管理单位,受理省内各单位的课题申报。我校社科处为初级管理单位,负责校内申报组织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全面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校内书面存档1份)。

1.个人填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路径: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以本人身份证号在系统注册获得唯一账号并自行设定密码(2014年已注册的,使用当年注册的账号和密码),根据提示填写申报内容,完成后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到社科处审核,同时打印1份纸质材料,交所在院系审核盖章。

2.院系审核。艺术学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但对申报资格有相应规定,与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自科等项目不能同时申报。请各院系于2月6日前同步完成本单位各类项目申报资格认定工作,分类发送项目申报推荐表,其中国家社科因为限项申报,院系必须排序推荐。

3.社科处系统审核并正式推荐申报课题。

时间节点:

院系审核推荐截止:2015年2月6日发送院系申报推荐表

社科处网审:3月2日—3月31日受理盖章纸质材料1份

文化部申报系统:1月31日—3月31日,逾期关闭不予受理

社科处报送《申报项目名单》:4月3日

四、主要申报事项:

1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和完成时限:设国家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项目(面向文化系统,同时定向吸收艺术院校研究人员)。我校属文化系统外单位。艺术学项目分设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资助额度,大致参照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标准,预算要求与国家社科项目一致。完成时限:基础理论35年;应用研究23年。

2申报资格和条件:

1)申报人须副高(含)以上,或具博士学位。不具备的经2名正高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可申报青年项目,但须符合青年项目年龄规定(申报人与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331日以后出生)。

2)申报艺术学重点项目,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申报一般项目,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著作(须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出版社或期刊名称等信息);

4)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请。

5)在研国家社科(含艺术学)、国家自科、教育部人文社科、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331日之前的可申请,须附结项证明)。

6)申请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

7)研究生、境外人员的申报,以及以在研或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规定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同(详见相关文件)

8《活页》匿名评审,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与国家社科7000字不同),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联系人:段梅娟8379519252090240dmeijuan@126.com

文化厅联系人:路晓晶李革8779885687798847

附件:

1.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doc

2.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3.2015年网上申报说明.doc

4.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5.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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