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教学附加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08浏览次数:658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教学附加规定


1、每学期初,提交本学期课程教学日历等文档,教学日历的填写须符合东南大学及艺术学院的教学规范。

2、课程教学内容必须与课程名称相符,如有调整,须在开课学期前提出申请,经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教学院长同意。

3、学院理论课周学时安排规定:32学时的课程,每周2学时;48学时的课程,每周3课时;64学时的课程,每周4学时;80学时的课程,每周5学时;96课时的课程,每周6学时。特殊情况应在开课学期前提出申请,经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教学院长同意。

4、学院所有理论课(含考查课程)均以期末考试方式结合平时作业等确定课程成绩。期末考试统一使用东南大学试卷,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学期17-18周,具体时间由院教务办统一安排。

5、学院实践课均以课堂教学为主,需安排查阅资料、市场调查等非课堂教学应在开课学期前提出申请,经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教学院长同意,且安排课时数不能超过本课程总课时的1/8,学生外出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

6、各系专业的短学期考察需提前安排,明确考察目的、考察内容、考察行程,及带队教师与职责,考察前需有考察动员、考察方法介绍等,考察结束需安排考察汇报,提交考察报告及汇报活动记录,方可确认考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