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8浏览次数:910

2009年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院()

2009年教育基金会第二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评选采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并公示三天以上,学生处审核报校友基金会备案的方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详见各院(系)2009年第二批教育基金会奖学金一览表

二、评选要求:

奖学金评选标准请参考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身体健康;

2、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成绩优秀;

3、家庭贫寒、生活俭朴(奖助学金、助学金要求)。

注:1、部分奖学金为院(系)自评奖学金(已在备注一栏注明),即其评选标准由院(系)参考协议及往年惯例自行决定;

2、部分奖学金有年级、专业或籍贯等特殊要求,已在备注一栏注明。

三、评选推荐程序

    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学工系统申请,辅导员审核(请送审时将成绩排名一栏补充完整)、院(系)院审统一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奖学金、奖助学金请从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子系统”进入,助学金请从“助学金管理子系统”进入】,院(系)的奖/助学金名额也可从学工系统中“院系奖/助学金可申请名额查看”中查到,各院(系)学生仅能看到所在院(系)有名额的奖项,学工系统正不断调试完善,学生可于423后在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

此次下发的奖助学金请各院(系)务必于55日上午10报纸质版材料通过学工系统完成院审提交校审。

四、上报材料要求

⑴、奖学金上报材料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需院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请按申请表要求附推荐获奖学生成绩单一份。

⑵、奖助学金上报材料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需院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

一式一份),请按申请表要求附推荐获奖学生成绩单一份。

0708学生需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040506学生

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如无家庭情况证明材料请院(系)签署意见时说明;

⑶、助学金上报材料

①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需院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0708学生需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040506学生

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如无家庭情况证明材料请院(系)签署意见时说明;

请于55日上午10将以上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请按要求规范填写,表格形式不予改动

2、由于评选时间较紧,请各院(系)严格按照上报时间在学工系统中提交校审并上报纸质版申请材料。

地点: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3

联系人:童伟 马慧

电话:52090282

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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