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对象: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见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别提醒成绩要求: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3.我院2023-2024 学年名额分配如下:
2021级、2022级:2名
2023级设计学类:2名
4.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5.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若教育部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最新要求,将以最新要求为准。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9月23日下午17:00前)
纸质版(交至艺术学院本科生309郭老师处)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电子版(发至xbartseu@126.com):
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2.学生电子成绩单(命名为“学号+姓名+成绩单”)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4.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