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已启动,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规定资助的研究生,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具有本校研究生学籍。
二、奖励标准、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详见附件:《2023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年修订)》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表格电子版务必如实填写,签名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写,字迹要工整,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审批表需要打印在一张A4纸上,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老师负责填写。
2、本次申请提交荣誉和科研成果的时间范围,老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0、2021、2022级春季入学博士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请务必提交荣誉和科研成果电子扫描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原件随时准备好备查。
3、请申报的同学认真填写附件2以及附件4,其中附件4只需要提交电子版。请班长于10月13日上午10:00前由班长将纸质材料《附件2 》交至学院309,电子版请班长汇总班级同学的申请材料,召集班委会,按照得分统计办法统计得分情况并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3日下午14:00前将《附件4》和班级同学的各项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发送至邮箱:963249532@qq.com(文件名命名:年级+班级+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表;荣誉和科研成果每位同学建立文件夹,每项成果进行命名+姓名+成果名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特别说明,在班级统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做好标记上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4.博士新生和硕士三年级研究生不分等级学业奖学金,请班长收齐《附件2》于10月13日10:00之前交至学院309,审批表需要打印在一张A4纸上,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老师负责填写。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2023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年修订).pdf
附件3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得分统计办法(2023修订稿).pdf
附件4 2023年艺术学院研究生评优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模板).xlsx
艺术学院学办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