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二、评比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10月7日-10月12日 | 申请国家奖学金破格的同学10月9日上午10:00前将相应破格材料提交至学院309办公室,电子版《2023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附件4)发送至963249532@qq.com. 其他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309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63249532@qq.com。 |
10月13日-10月17日 | 筛选审核申请材料,组织答辩与评审会议 |
10月17日-10月23日 | 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 |
10月24日 | 提交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
三、申报基本条件、破格条件和评审程序详见附件2《2023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修订)》
四、注意事项
1、表格电子版如实填写,签名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写,字迹要工整,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审批表需要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老师负责填写。
2、本次申请提交的成果截止时间是:2023年9月30日。进入答辩环节的申请者务必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3、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5(硕士生填写)或附件6(博士生填写),其中附件5、附件6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同时将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电子扫描件等材料,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3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63249532@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破格的同学请于10月9日上午10: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学院309,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2 2023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修订).pdf
附件3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得分统计办法(2023修订稿).pdf
附件5.2023年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得分统计汇总表(姓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