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程万里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所有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苏景姣 田清
二、评奖条件
第一条 基本申请范围
2021年入学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含少民计划定向非在职)的博士新生。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考核博士生:本科和硕士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并取得突出的成果或奖励。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本条例评定范围内:
1、硕士期间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之处。
3、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在校期间评审资格。
第四条 在校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已发放的奖学金须退回学校:
1、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2、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者。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共14名,推荐名额不超过10%。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15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成果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详见附件)送至学院苏老师处(艺术学院30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注意:申请者需如实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提交成果:如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如其他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评审小组负责审核。本次申请提交的成果需为硕士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10月2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公开答辩环节需准备PPT,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推荐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1106 邮箱:seuart@qq.com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