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我院名额3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审核、公示。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即日起至10月12日 | 10月12日中午12点前 |
4、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
三、申请材料
纸质版(交至学院309办公室刘老师):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成绩单(由教务出具并盖章);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附件5);
4.《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电子版(发至邮箱xbartseu@126.com):
1.《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艺术学院学办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