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定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本年度第五次会议,请申请学位者及时将学位申请材料和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提交到学院。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申请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欲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须保存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表二)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需对学位论文有关的课题继续进行研究者,须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申报2022年校级(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者,请自行复印学位论文评阅书及答辨决议书。
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