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5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即日起至9月25日 | 9月25日中午12点前 |
其中,纸质版文件请交至学院309刘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教五自助打印机可打印)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
4.《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xbartseu@126.com。
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艺术学院学办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