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审批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方跃武发布时间:2020-08-07浏览次数:2322

 

艺术学院全体教职工:

2020年8月7日起,学校全体教职工已经按规定到岗工作,根据学校以往相关通知和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审批明确如下:

一、严格控制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活动,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

二、江苏省内自驾出行,须提前3天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疫情期间出差审批系统”中申请,如实填报,并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并备案。

三、江苏省内非自驾出行及出行至江苏省以外地区的,须提前3天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疫情期间出差审批系统”中申请,如实填报,并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经学校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教工工作组(人事处)审核、报学校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成行。

四、返宁后须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史,并提供更新后的“苏康码”,经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入校工作。重要提示:烦请暑假期间请假外出南京的人员及时将本人更新后的“苏康码”反馈给学院党政办公室。

五、未履行审核备案、审批手续者,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教职工外出过程中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旅途自我防护,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随着疫情变化,依据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审批规定也作相应调整。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