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因疫情影响,今年的第三次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将于7月21日举行,请相关师生留意会议时间。
符合取得学位要求的研究生,请及时在系统中申请学位,并将纸质的申请学位材料提交到学院,以免耽误获得学位。
申请学位者在上交材料前,请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须留存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表二)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申报校级(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者,请自行复印保存学位论文评阅书及答辩决议书;需对学位论文有关课题继续进行研究者,需留存资料原始记录等。
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