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结合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等级及已获资助情况,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杨茗竹、温旭君、支少华;
二等:朱燕情、吴梦琦、王亚芳、王璐璐、杨勇洁、朱飞燕、江婷婷;
三等:胡媛媛、刘佳欣、张津铭、杨东升、葛鸿雁、文昌萍、乔红豆、张晨雨、李婷、云海东、丁紫薇、李瑞颖、张雨洁、吴文菠。
公示期自2019年11月4日2019年10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系(九龙湖校区艺术学院309室,电话:025-52091108)。
艺术学院学办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