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袁琴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996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39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26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为标准,分配名额如下:

一等3人、二等7人、三等14人。

2、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同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4、学生处根据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的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2019年111日;

2、申请同学请在2019年11月1日下午5点前,将《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四,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纸质版)提交到学院309办公室刘老师。表格格式请勿变动!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pdf

附件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doc

附件四: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1).xls


艺术学院学办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