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促进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奖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我校将开展 2018—2019 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此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注册的二、三、四年级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收录于《东南大学大学生手册》)。
三、名额分配
我院名额为3人。
四、奖励金额
详校长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0/人。
五、奖励方法
每学年在校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荐并公示,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若当年度获得校长奖,则当学期课程奖和单项奖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奖金。
六、评审流程
符合资格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5 天——公示后的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并公示 3 天。
申请学生须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进行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 9 月 27 日—10 月 8 日。
申请学生于 10 月 8 日 中午前将《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教务出具并盖章的 2018—2019 学年成绩单(学校教5自助打印机可以打印)交至学院307刘老师。
艺术学院学办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