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11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五天。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27日-10月8日 | 10月8日中午12点前 |
其中,纸质版文件请交至学院307刘老师。
4、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纸质版一式两份,请提供成绩单(学校教5自助打印机可以打印)、《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注:表格中是否试行综合考评一栏填“否”;附件5为今年新版,老生可提交旧版(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若丢失家庭情况调查表,请提交附件5,今年不需要当地部门盖章。
艺术学院学办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