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者:袁琴发布时间:2019-03-14浏览次数:238

各本科生同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193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籍学生。本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46名。先进班集体”共17个。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及“省优秀学生干部”)我院遴选名额为1名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7-2018学年校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标兵班中产生。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请符合要求的同学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符合要求的先进集体填写《东南大学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省先进班集体信息一览表》表格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五、注意事项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部分请简要填写,不得写“见附件”,所有材料均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格式不要变动(除汇总表)。此次申请如有其他支撑材料请与申报表一起附送。(新系统上可打印推荐表,如遇表格出现问题,请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进行填写)

系统开放日期3月15日12:00-3月17日24:00

所有申请材料(包含电子版材料)请在3月18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院307学生工作办公室刘老师。


附件1 省先进班集体申报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4.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5.东南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6.东南大学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8 荣誉称号操作手册-学生.docx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