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东南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通知

发布者:袁琴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次数:1042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风、班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国家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能够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实施办法》,现开展东南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优良学风班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班级成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而努力学习。

2.有优良的学习风气,管理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朝气蓬勃、文明和谐,集体荣誉感强,积极组织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活动,有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和明确的学习困难生帮扶计划。

3.有端正的学习态度。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刻苦,认真对待各教学环节,班级成员每次上课及集体活动出勤率不低于95%,无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现象,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

4.有严明的学习纪律。班级重视考风考纪,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考试时严守考纪、诚信考试。班级成员在学习中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5.有显著的学习效果。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及格率较高;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较高。

6.有活跃的社会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经常组织及参与有思想、有讨论、有互助的校内外各项活动。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级,不得申请优良学风班:

1)所评学年有班级成员受到学校违纪处分的;

2)班级学年成绩不及格率高于10%。

3)申请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取消其评比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申请。

(二)优良学风标兵班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选优良学风标兵班,除应具备优良学风班的条件外,还需在以下至少一个方面拥有突出表现:

1.党团组织在班级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2.班级成员互学互助、乐于助人,涌现出较多先进事迹;

3.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获得率位于年级(专业)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5.班级学风建设特色亮点突出,创新开辟特色平台,有效推进学风建设,具体做法有特色、易推广。

二、评比程序:

(一)优良学风班:

1.班级申请:各班级提出申请和建设方案,报学院审核立项。

2.学院审核:我院按照要求和班级建设材料组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对我院上报的优良学风班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二)优良学风标兵班:

1.班级申请:各班级准备申请材料,报学院初评。

2.学院初评:我院按照要求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不超过1个班级参加学校评比,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

3.学校评比:学校对我院推荐上报的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公开答辩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 “优良学风标兵班”荣誉称号。

三、上报材料要求

   各班级请于11月13日上午10点前将班级建设材料、《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情况汇总表》交至学院307办公室刘畅老师(电子版一并拷至办公室电脑)。学校将于11月29日在润良报告厅组织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班级的公开答辩评选,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情况总汇表.xlsx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