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1095

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  45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  35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  20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名额

4

11

18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2019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人需通过资助服务-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在系统中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进行公示。

4、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 学生申请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6日。

2、学院10月17日收齐学生的申请材料(请同学们务必2018年10月17日下午16:30前将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艺术学院307学生工作办公室刘畅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10月18日-10月20日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

4、10月29日前学院统一将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评审报告)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5、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五、申请材料

纸质版: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