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三)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我院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5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1个;校长奖学金名额3个;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3、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年东南大学在校或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由本人提出申请;
4、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27日-9月30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9月30日进行院系评审,评审后进行院系公示。
三、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提供成绩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提供成绩单
《2018年国奖 国励志 校长奖申请汇总表》
特别提醒:
1.请有意申报的同学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表交至学院307办公室,成绩单于10月7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院307办公室。
2.请申报者填写材料务必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艺术学院学办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