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779

各位同学:

我校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7年东南大学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程序

1、我院名额分配:何勤奋爱心基金奖学金1人

2、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意助人、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申请学生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进行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4、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选时间安排

12017928-2017109日,学生在系统中进行申请”;

2、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1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评审;

3、学院将经学院公示后的评审结果和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奖、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注意事项:

1、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学生通过系统申请并学院审核,所提交的《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2、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3、如有系统中奖项不能申请,数量限定器与通知不符,不能按通知要求评出符合条件学生以及其他情况,请及时致电025-52090282

注意: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将材料10月9日上午10点前送至学院307,逾期视为放弃。

艺术学院学办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