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2360

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我院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1个;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21日-9月25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9月25日-9月29日进行院系评审,评审后进行院系公示。

三、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提别提醒:

1.请有意申报的同学9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所有材料交至学院307办公室

2.请申报者填写材料务必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3.一定一定要认真看附件《填表注意事项》!

四、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

今年将在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我院(系)也将推选最具代表性的突出事迹材料报学生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填表注意事项.docx  

                                           艺术学院学办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