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我院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1个;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21日-9月25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9月25日-9月29日进行院系评审,评审后进行院系公示。
三、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提别提醒:
1.请有意申报的同学9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所有材料交至学院307办公室。
2.请申报者填写材料务必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3.一定一定要认真看附件《填表注意事项》!
四、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
今年将在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我院(系)也将推选最具代表性的突出事迹材料报学生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学办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