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生个人小结和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根据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统一报学校审批。学院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第一条、三好学生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优;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本学年各门课程首修成绩全部及格,学习成绩绩点3.0及以上;
3.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
第二条、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1.须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能起带头作用,表现突出,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3.学习成绩(不包括免修考试成绩)绩点4.0及以上;
4.本学年体育成绩优秀,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成绩。
第三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在学生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学生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 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注册学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2.除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五、注意事项
申请各项评优的同学请在9月15日中午12:00前将《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 报至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07,逾期则视为放弃。
本次评选,需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学工系统审核通过为准,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信息门户-奖惩服务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5日,学院统一通过学工系统审核,审核时间9月15日至9月20日。
因无退宿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院系提名时,请将学生的宿舍卫生成绩、体育成绩、学分绩点、行为考评等内容填写完整。转系转专业学生可在原院系提交申请。
五、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体育优秀(90分以上),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均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