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学金(第二批)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17-04-18浏览次数:660

我校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第二批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院(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7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艺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学校和学院工作,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参考绩点成绩);

5、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做出表率,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6、家庭经济困难者(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8、无故缺席学院重大活动或者未经学院允许也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学生则不允许参加此次奖(助)学金的评定。

9、上一年度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包括通报批评)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的奖(助)学金评定。

10、奖(助)学金评定条件最终解释权归艺术学院学办(电话:52091108


三、本科生申报程序

1奖(助)学金的申报和审核都需要网上进行,学生需新学工系统学生申请”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418-42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同学,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2、评选纸质材料(见注意事项)请于4月20日上午11:00前交至艺术学院学办(学院307)。

注意事项

(1)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学生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并学院审核,所提交的《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新学工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2)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注意: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艺术学院本科生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金额人数奖励要求
日照钢铁奖学金3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