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教学管理条例
一、总则
1.根据我校两级办学三级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使艺术学院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我院培养高级艺术设计人才及艺术设计相关专业人才目标的实现,依据高等教育的有关法规和我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艺术学院特点,特制订本条例。
2.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教学管理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熟悉教学基本规律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热心为全院师生服务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全院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按教学规律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艺术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为人才培养提供质量保障。
4.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管理的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管理、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
5.教学管理的组织系统。院长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学院全面教学管理工作,教学办公室和各系具体负责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二、学院领导岗位职责
6.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主持全学院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各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系主任协助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7.以学院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试题(卷)库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教学基础建设工作。
8.组织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系开好新课以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和申报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9.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期中教学检查的落实及总结、实践教学管理、考试质量管理等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10.组织开展专业申报及建设、新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请准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及实施管理、督促与指导教研室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常规工作。
11.组织本学院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督促检查各有关课程的建设及教学法的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12.督促检查教务员做好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学院之间互开课程的协调工作。
三、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助理岗位职责
13.教务秘书、教务员是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的助手,其主要职责是: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依据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具体实施学院范围内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14.协助做好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并具体贯彻执行;收集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并建档备查。
15.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填写各学期各年级的《教学任务安排表》报教务处。
(2)协助分管教学领导安排学生的各类实践活动,并报教务处。
(3)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协助分管教学领导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检查、答辩、评优等各环节的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16.课务管理
(1)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编排本学院各系、各专业、各年级的上课时间表初稿(包括实验课表),并征求任课老师意见,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定后报校教务处,同时将授课时间、教室通知任课老师,并向学生公布。
(2)保证课表的严肃性,经排定的课表不得随意调动。确有特殊情况需调动课表时,须填写《上课时间调动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调动情况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
17.学籍管理
(1)配合教务处做好新生的集中报到、注册工作,及时把未报到的新生名单报教务处,并组织新生参加校医学院组织的体格检查;分发校徽、填写学生证和学生学籍卡等。
(2)办理本学院老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3)统计开学第一天本学院学生报到情况并报教务处,办理学生的请假手续。
(4)负责处理学生的选课、免修、免听、重修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学生的休(停)学、复学、转系、转专业、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工作。
(5)做好成绩管理工作,及时登记、统计学生成绩,收发学生成绩报告单,并做好存档工作;统计因课程不及格而应降级重修的学生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6)审查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获得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报教务处;收集学生学籍登记表交教务处,并于学生毕业时将学生的历年成绩归入学生人事档案;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班学生电子注册工作。
(7)会同教务处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签收单并交教务处存档。
18.教材及考试管理
(1)及时做好各科教材的征订和讲义的送印工作,保证课前到书;
(2)做好试卷的命题组织工作;试卷的报审、送印、保管及分发工作;各类考试的具体组织及安排工作;考试的结束工作和考试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工作。
19.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1)协助做好各级各类教学奖励的申报组织工作。
(2)协助做好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申报准备工作。
(3)协助做好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工作,加强教学改革项目的过程管理。
(4)协助做好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5)协助做好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
(6)协助做好旁听生、进修生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测试组织工作。
(8)做好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并根据教务处的统一布置,做好各项教学统计工作。
二、教学计划
20.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中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蓝图,是艺术学院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艺术学院在执行学校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适时地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
三、教学任务和教学日历
21.学校教学计划和任务下达后,由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形成学院教学年度或学期计划,提出具体的任务、下达教学任务书、协调安排教室和场所、确定考核考试方式等。
22.各系部接到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布置的教学任务后,要落实主讲教师及其他任课教师,并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系部存档1份。主讲教师要根据学期教学周、课程表和确定的任课教师正确填写本门课程教学日历,经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审核批准的教学日历和任课教师,不得作任意变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系部提出申请并得到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经教务办公室备案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教学大纲
23.每门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由艺术学院各主管教学的系副主任负责组织有关教师根据课程基本要求编写。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明确规定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各个环节的配合等,使教学实施有所遵循,教学检查有所依据。教学大纲要体现教学内容、体系、方法的改革思想,符合我院各层次培养目标要求,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整体优化的需要;体现出学生必须掌握、熟悉和了解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出对学生的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基本要求。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可以通过课堂讲授、实验或学生自学的方式实现。
五、教材
24.教材是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各系部应该选好、用好各类教材,并鼓励和组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较好、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或讲义,适时做好教材更新工作。
六、课堂教学
25.课堂教学要贯彻少而精原则,提倡和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着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做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统一。
26.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保证60%以上的理论课由高职教师担任(其中正高职达30%以上),不能达此率的应说明原因。
27.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CAI、多媒体技术等),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学时效益,提高教学效果。
28.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好备课、试讲、听课、观摩等教学程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9.开展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外语水平。
30.实验课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运用实验手段,验证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操作、观察、分析和创新能力的教学形式,有利于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每门实验课均应有实验大纲或实验指导,对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做出明确规定,落实到每个实验项目上,要不断更新实验设备和改革实验内容,要减少验证性实验,适当增加设计性和综全性的实验内容,有利于学生技能的培养。实验室自始至终要严格要求,教师要多从方法上加以指导,不应包办代替,并认真记录每个学生完成实验的情况。实验结束后,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写出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学生完成实验的情况和实验报告,均作为实验考核的依据。实验课考核合格,才能参加理论考试。
七、辅导答疑
31.辅导和答疑是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自学,提高教学效果的环节,原则上每个学期应安排二、三次辅导、答疑。
八、学生座谈会
32.教学相长是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教和学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形式,使教学过程的信息及时得到反馈,更好地改进教学工作。院系领导原则上每个学期组织一、二次学生座谈会,作好记录,反馈教师并在院教务办公室备案。学院于每学期期中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
九、考试考核
33.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复习、巩固和加深所学知识、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系部要严格执行《东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东南大学学生考核工作条例》,认真把好考试考核质量关。教考分离是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考试公正性、合理性、客观性的重要手段,要求各系都应做到教考分离。艺术实践类的课程成绩应在课程结束两周内将课程成绩、学生考勤记录、学生作业等教学文档交教学办公室保存备案。
十、教学质量管理
34.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要从新生入学开始就从严要求,加强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优奖劣汰的方针。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责任感,做学生的表率,对学生要敢于严格要求,引导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对教学成绩显著的教师,要按照校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教学不负责或教学效果差,经批评帮助没有改进或不宜担任教学工作的,经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及时进行调整。
35.建立、建全教学质量检查制度。主要包括:①不定期检查,由任课教师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测验,或由有关院系领导和院教学督导组成员进行检查性听课,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与学和教学质量管理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②定期检查,每学期期中,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通过组织听课、测验、发调查表或召开师生座谈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交流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订出整改措施。每二年对课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36.加强对考试质量的评价。要提高考试质量方面的有效性的检查;要使用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等指标,科学地评价考试质量。
十一、教学研究和改革
37.教学研究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要运用高等教育科学和管理科学理论,联系我院实际,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或教学管理的研究,特别是课程教学的改革,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38.教学研究和改革列入我院教学工作计划,要充分应用校院设立的教育研究基金开展立项研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的进行,并作为系部或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
39.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凡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同等对待,并作为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十二、教学档案
40.院教学办公室和各系根据院和系教学档案总目录进行教学档案管理,认真收集、填报、统计、分析各种档案材料。学院不定时地检查教学档案,对档案管理混乱、缺失的要通报批评,限时改正。
十三、教学业务费
41.原则上教学业务费应该用于直接与教学工作有关的支出,可用于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购置5000元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需上一年度的审报计划。
十四、教学管理机构与职能
42.教学管理是系统管理,建立和健全以院长、主管院长为首的院、系教学管理系统,使校院有关的决策、指令能得到迅速贯彻执行,保证教学正常运转。
43.院长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对教学和教学改革的领导和管理上。要根据校院实际,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提出教学工作目标、计划和重要管理措施。定期征询和听取师生员工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对学院整个教学改革工作进行领导,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44.系部是基层教学组织,系主任要组织本系教师认真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选用或编写教材、教学大纲、实验指导,搞好实验室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检查本系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研究,对学校和学院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系配备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日常教学工作。
45.教务办公室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协助院长、主管院长对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系教师的教学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为教学服务的工作,并接受师生的督促。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制定的各种教学规章制度。搞好教学管理,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46.为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必须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形成学院和系两级管理、结构合理的队伍。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科学和教育管理科学的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五、附则
47.本条例由艺术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48.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七年一月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