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导师遴选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

发布者:苏景姣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43

艺术学理论、设计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

硕士生导师遴选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


一、适用学科(学位点):

艺术学、管理学和人文社科类学科

 

 

二、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

(按讲师、副高、兼职硕导等申请类别,明确申请条件,包括科研项目的级别、科研成果的范围等)

(一)目前正在主持适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用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费。

(二)任现职以来(超过 3 年的按近 3 年算),艺术类学科发表高水平论文、获科研奖励等情况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发表论文被 SCISSCIA&HCI 收录 1 篇;

出版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 1 部;

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1 项(国家奖前 7 名,省部一等奖前 5 名,省部二等奖前 3 名,省部三等奖第 1 名);

发表论文被 CSSCI 收录 3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第一作者,正文字数 3000 字以上)可等效为发表 CSSCI (核心版)源刊论文一篇,已发表在 CSSCI(核心版)源刊上的不重复计算。

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正文字数 2000 字以上)一篇可等效为发表 CSSCI(核心版)源刊论文一篇。

为鼓励申请人发表高质量论文, 发表高水平论文(JCR 分区表中相应学科领域 Q1 的期刊论文)1 篇可等效 2  SCISSCIA HCI 论文。

为了更好地体现质量优先的原则,鼓励教师从事前沿科学研究,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对申报期限内在《Science》《Nature》 《CELL》等国际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的申请人,对其论文数量可不作要求;对获奖级别、数量超过规定者,或有其它重要成果(教学成果奖等)者,对其论文数量的要求可适当降低。

(三)对于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任现职以来,如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可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1.主持过或正在主持 2 项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的省部级

以上科研项目(清单见附件),其中至少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被 SCISSCIA&HCI 收录 3

 

 

 

 

 

 

 

三、分委会表决意见:

 

经分委会表决,本次到会委员(  )人,同意(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同意按以上硕士生导师遴选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执行。

 

 

分委会主席(签章):          日期:           

 

四、研究生院备案意见:

 

经审核,同意备案。

 

 

研究生院负责人(签章):         日期:           

 

硕士生导师遴选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