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研工部的统一部署,2013年度校教育基金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学校和学院工作,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规格化成绩综合考评),上一学年必须无首修不及格科目;
5、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做出表率,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6、家庭经济困难者(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原则上同一年度奖学金额度较高的奖项不可兼得;
8、无故缺席学院重大活动或者未经学院允许也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学生则不允许参加此次奖(助)学金的评定。
9、上一年度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包括通报批评)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的奖(助)学金评定。
10、奖(助)学金评定条件最终解释权归艺术学院学办,联系人:李花(电话:52091108)。
艺术学院研究生奖项设置
奖项 | 金额 | 人数 |
浙江永利奖学金 | 2000 | 2 |
言恭达奖学金 | 2000 | 4 |
日照钢铁奖学金 | 2000 | 8 |
南京新城科技园助学金 | 3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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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生申报程序
1、今年的奖学金、助学金的申报与评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并交研究生院审定,原则上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2、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学生通过研究生院培养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学生申请时间为
个人小结控制在500字以内。
特,根据学校要求,获奖、受助学生必须附准确的电话号码以备核查,所以提醒学生培养信息系统中的手机号必须准确无误。
3、纸质版材料请于
4、申请表格请按要求规范填写,表格形式不得改动;奖学金表格和助学金表格均需正反打印。未在规定时间上报纸质材料的同学,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艺术学院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