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9-29浏览次数:437

助学贷款申请(学生)操作说明.doc东南大学国家助学借款合同演示(本科生).ppt

 

关于2009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位老师:
国家助学贷款即日即可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晚上12:00,准备好相关贷款材料。
具体材料如下:
1)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即1991年12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担保的公证书原件);
2) 本人法定监护人及第三方亲属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监护人及第三方亲属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的三个月以内的缴费单据原件。
3) 本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局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4) 老生需提供全部的成绩单,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另外,与银行初步协定,拟定于10月14日(周三)签订贷款合同,具体时间、地址将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