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纪辉娇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纪辉娇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 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学工系统申请,辅导员审核(请送审时将成绩排名一栏补充完整)、院(系)院审统一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奖学金、奖助学金请从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子系统”进入】,学生处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
一、分配名额:
院系 | 名额 | 院系 | 名额 |
机械学院 | 2 | 能环学院 | 2 |
数学系 | 1 | 电子学院 | 1 |
生医学院 | 1 | 自动化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物理系 | 1 |
仪科学院 | 1 | 材料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经管学院 | 2 |
基础医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1 |
临床医学院 | 2 | 交通学院 | 2 |
职业教育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1 | | |
合计:25 |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家庭清贫、生活简朴;
3、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成绩优秀。
三、奖励金额:25名,2000元/人
四、上报材料
(一)纸质版: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需院(系)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内容包括:
1、纪辉娇助学金获得者简况表;
2、东南大学奖助学金获得者情况登记表;
3、08、09学生需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05、06、07学生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
4、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汇总表(Excel格式);
请于9月13日即上午10: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点:艺术学院学办315
逾期将作弃权处理.纪辉娇表格.rar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