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本科生6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1万元/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对学生“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五种能力具体要求,学习成绩专业前10%,参加过省级以上竞赛并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个人学术论文。
3、每个院系原则上推荐1名本科生(如有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推荐两名),由“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遴选。
4、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学工系统申请,辅导员审核(请送审时将成绩排名一栏补充完整)、院(系)院审统一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奖学金、奖助学金请从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子系统”进入】。此次下发的奖学金务必于9月5日上午10点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办315,并完成学工系统的申请,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5、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获奖者应为本单位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四、评审材料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申请的学生以及相关单位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3、对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评审表》见附件,申请学生填写一份,并于9月5日前交学办315。
表格格式不要改动。评审表.doc
地点:艺术学院315办公室
联系人:李花
电话:52091115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