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校通知(2006)55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的核心和基础工作,课堂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听课是深入了解教学基本情况、促进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行之有效的手段。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南大学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听课制度的要求,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全校各级领导听课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1次以上,院系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2次以上。
2、校级与职能部门领导可根据学科背景、分管工作选择听课对象。授课信息由教务部门负责提供,并作好相关安排。
3、院系领导主要听与本院系教师和学生有关的课程,所需信息由院系教务助理负责提供并作好安排。
4、听课时请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校级与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表请及时交至教务处质量评估科,以便及时反馈,改进教学,取得实效。院系领导的听课表交由各院系教务助理归档。
5、课表的详细信息可查询教务处主页:http://jwc.seu.edu.cn/admin/students/kbcx.asp。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