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方跃武发布时间:2018-03-01浏览次数:4685

中共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东大艺党字[2018]01号

关于开展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东南大学《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现就我院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部署(3月2日前)

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开展十九大精神和文件学习,并布置各支部相关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二、集中学习(3月9日前)

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三、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12日前)

支委会上,首先由支部书记领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九部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第十部分“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内容;然后由支部书记代表支委进行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接着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言具体步骤是:发言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今后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四、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民主评议(3月16日前)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及党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支部书记领学《党章》第一章“党员”,重温党员条件、义务、权利、入党誓词等。(2)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3)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4)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对党支部班子进行民主评议。

五、做好组织总结,上报材料3月20日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基层党委形成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3月20日报送党委组织部

六、问题查摆与整改方案

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经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后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党支部要将班子和个人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中共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