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方跃武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281

 

  

各班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参见《东南大学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6-2017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6年10月21日,院系审核截止至2016年10月21日。

2、各班级通知同学按时申请,并于2016年10月13日前将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艺术学院307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东南大学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三: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