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4浏览次数:559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简称互助会)研究通过,2011年申报的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费将于2012年5月28日起下发。
1、2012年5月份在学校财务处发放工资的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费支付将直接通过银行划转到接受补助的职工个人工资卡上。
2、2012年5月份不在学校财务处发放工资的教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财务处领取现金。如委托别人代领补助费,代领人必须持有被代领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已故者,原则上由其直系亲属直接到财务处领取现金。领取时应提供本人与已故者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领取时除提供上述证件以外,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补助费(现金)领取时间为5月28日至5月30日。
5、有关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的具体情况,可自补助费发放之日起至6月15日前到校医院查询。查询电话:83790703-8067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