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学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2024年秋学期本科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东南大学2024年秋学期本科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东南大学2024年秋学期本科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艺术学院助学金申请对象及名额详见表格;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奖励本科生 | 奖励要求 |
助 | 招商银行金葵花助学金 | 5000 | 1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本科生1名,5000元/名。 | 1、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贫困学生; |
2.学生于11月15日前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助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助学金;申请及审核具体时间可在此范围内根据学院情况自行商定。
3.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审要求
1.应捐赠方和教育基金会要求,评审学年为2024-2025学年,申请学生在2024-2025学年实际管理学院评定。
2.申请理由等部分请认真填写,如发现抄袭、应付等情况,取消其申请资格。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请同学认真填写,院系把关,这是捐赠方审核的重要事项。
四、材料提交要求
以下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5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版请交至艺术学院309,电子版请发送至xbartseu@126.com。
1.申请表(纸质版)
凡提出申请,均需提交《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直接从系统中导出打印。
申请表请注意填写完整,例如学生本人签字、学院推荐意见等。
2.成绩单(纸质版)
(1)助学金:对成绩有要求(含对首修有要求)的助学金申请。(例如,若助学金要求“成绩无首修不及格”,则需要提供体现“成绩无首修不及格”的成绩单。)
其中,若奖/助学金项目对绩点、排名有要求,请按评审要求在成绩单上注明绩点及排名,并由教务老师或辅导员签字。
注:若捐赠方无具体要求,则绩点及排名的计算区间、表现方式等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条例为准即可。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复印件)
(1)助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均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4.学生个人佐证材料(纸质版)、其他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除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根据不同奖助学金评选要求,需额外提交的其他学生个人佐证材料、评审材料,请按其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参见通知末注意事项及名额汇总表中内容)。
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