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东南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345

各位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校发〔2022110号)规定,我院现开展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艺术学院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于20236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即80分及以上)。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讲究卫生,宿舍干净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推荐

(1)积极应征入伍;

(2)前往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

(3)前往重点行业(领域)、新兴行业(领域)或国际组织就业;

(4)投身创新创业。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班级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水平、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就业去向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拟推荐人选,其中,班级评议由班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进行投票,群众基础得票率超80%即算作通过班级评议,获得评选资格。(提交的纸质版推荐表上,务必备注已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同时填写班级意见。)

2.学院考察评审: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评审细则组织初评,择优评选,确定拟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选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终评。

3.学校审定表彰:研究生院审核各院系拟评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评比注意事项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参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填写“附件1-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附件2-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填写请不要改变原表格式(一律打印,不得手写),表格各栏请按预留空间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2.纸质版上报至学院309办公室田老师,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发至学院邮箱:xbartseu@126.com

3.上报材料截止日期:68日上午1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2-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艺术学院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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