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21-10-03浏览次数:2147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二、评比工作时间

时间

工作内容


108-1013

申请国家奖学金破格的同学于108日上午10: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学院309

正常申请的同学于1012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3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artseu@126.com


1014-1020

筛选申请材料,召开答辩与评审会议


1020-1025

网站公示推荐名单



1026

提交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三、申报基本条件、破格条件和评审程序详见附件:《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修订)》

四、特别说明

1、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也不得作为本学年基金会奖学金申请时的成果使用。

2、学年度内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之处,取消在校期间的申请资格;

4、有抄袭或其他违反学术纪律的行为,取消在校期间的申请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表格电子版如实填写,签名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写,字迹要工整,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审批表需要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老师负责填写。

2、本次申请提交的成果截止时间是:2021930。进入答辩环节的申请者务必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3、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4以及附件2(博士生填写)或附件3(硕士生填写),其中附件234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同时将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电子扫描件等材料,1012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3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artseu@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破格的同学请于108日上午10: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学院309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修订)(1).pdf

附件一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得分统计办法(2019年修订).pdf

附件1.正反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2021年艺术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得分统计汇总表.xlsx


                                             艺术学院学办

                                              202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