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次数:1259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范围:

1、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委培生、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本硕连读研究生按《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二、评比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10月12-10月17日

申请国家奖学金破格的同学于10月17日上午11: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学院307,正常申请的同学与17月日下午16:4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artseu@126.com

10月16日-10月18日 筛选申请材料,召开评审会议

10月19日-10月20日

网站公示推荐名单

10月21日提交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1014日-18

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1021日-25

公示


    三、申请基本条件和破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特别说明:

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也不得作为本学年基金会奖学金申请时的成果使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本条例评定范围内:

1、学年度内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之处。

3、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在校期间评审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表格电子版如实填写,签名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写,字迹要工整,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审批表需要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老师负责填写。

2、本次申请提交的成果截止时间是:2019年9月30日。请务必提交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 

3、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认真填写附件附件一、附件四以及附件二(博士生填写)或附件三(硕士生填写),其中附件二、三、四只提交电子版,同时将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和图书馆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7月日下午16:4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artseu@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破格的同学请于10月17日上午11: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学院307,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具体通知与表格如下:

2019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pdf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得分统计办法(2019年修订).pdf

附件一 正反打印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二 2019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三 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四 2019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