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奖助学金评选》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后,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2018级美术学 刘佳欣
公示期自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艺术学院307,电话:025-52091108)。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3月7日
根据学校《关于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奖助学金评选》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后,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2018级美术学 刘佳欣
公示期自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艺术学院307,电话:025-52091108)。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