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2015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进发布时间:2015-09-02浏览次数:1023

艺术学院关于2015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艺术学院2012级、2013级、2014级各班级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是对学生的一项综合评价,是学生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该考评包括政治行为、品德修养、学习行为、社会公德、艰苦奋斗、校纪校规、宿舍卫生、体育锻炼等方面内容。此项工作包括学生自评、班级评定、学院评定和学生处评定四个阶段,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考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参考考评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5级除外);

2、学生自评阶段:2012级、2013级、2014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进入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进行自评。时间安排:91-9月5日;

3、班级评定阶段:班主任组织班会进行评定,2014级学生按专业分流前班级评定)并将总评结果(评定表见附件)由班主任签名后与9月8日前交至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艺术楼307)。评定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结果分甲、乙、丙,各项没有比例要求。

4、学院评定阶段:由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学生自评和班级评定结果予以评定,时间安排:98-9月10日;

5、学生处评定阶段:由学生处进行最终审核,时间安排:97-9月11日。

6、注意事项:

(1)如班主任有不明确的问题,请与学办联系。(学办电话:52091108)如有学工系统使用中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金智公司联系。金智公司肖老师52090048

(2)学工系统将在考评结束后准时关库,如未及时考评会影响后续的三好优干及国家奖学金等各项评比。

(3)提别提醒:若学生评为甲则第一项“政治行为”必须为甲;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且不听劝告,或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校纪处分则第六项“遵守校纪校规”必须为丙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

  

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班级考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