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同学:
为做好2013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校长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评选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校长奖学金参照《校长奖学金申请评奖条例》及大学生手册相关评奖条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的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3-2014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校长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2-2013学年三好生。
3、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由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5、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选时间安排
1、本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校长奖学金无需网上申请。
2、国家奖学金(参照模板)、励志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按要求打印(如任意改动格式将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于2013年9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材料交艺术学院315学生工作办公室。
3、校长奖学金申请只需提交手写书面申请即可,无需填写表格,并于2013年9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材料交艺术学院315学生工作办公室。
4、艺术学院对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艺术学院
2013年9月17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
附件五:《关于评选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注意事项》
附件六:《校长奖学金申请评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