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第六届全国高校美育成果展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4浏览次数:1809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现将第六届全国高校美育成果展通知转发如下,希望大家积极报送。

院办

2013年4月13日

 

绚丽年华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
高校视觉艺术专项评比征集通知
 
全国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高端艺术培训机构:
 
由教育部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长城学会长城美育研究会参与主办的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系列活动,对学校美育和学生全面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推动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高校艺术教育的发展与创新,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将继续征集各级各类高校及职业院校开展艺术美育的最新成果。详情如下:
一、活动宗旨:推崇美育,推介美育,推动美育,推进美育,推广美育,推新美育。
二、活动主题:畅想美丽中国,歌颂美好生活。
学生作品要求:着眼美丽校园,呼唤美丽生态,创作美丽作品,传达美丽心灵。
教学成果要求:热爱艺术美育,重视美育实践,体现教学创新,奉行以美育人。
学校成果要求:美丽生态校园,特色功能建筑,学校文化标识,文化艺术活动。
三、报送范围:1、师生美术、书法作品; 2、师生摄影、DV、MV、动漫、各类有主题的视频作品;3、美育化教学相关的教师论文、优质课录像等。4、学校美育成果类报告、校内文化艺术活动介绍(附图片)、学校文化标识系统的图片和文字。
四、重点展示:组委会将在暑假前评出整体成绩突出的单位,于八月中旬邀请进京参加“2013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前十强精品成果展”和“美丽中国·长城美育实践行”。
组委会恳望通过本届成果与作品的征集、评比、展示,能够全面、真实的反映全国高校美育的发展进程和存在的问题,为未来的教育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
 
                                                                           
                                                  
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全国十二五教育部课题
中国老教授协会        美育专业委员会               美育专题课题组
 
                                                                   20133月8日
 
 
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征集细则
 
(高校视觉艺术类)
 
全国各级各类大学、职业院校、高端艺术培训机构:
    根据组委会通知精神,现就高校视觉艺术类美育成果报送事宜制定细则如下:
一、成果报送:
1、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油画、水粉、岩彩、素描、速写、国画、工笔、漫画等作品;
2、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动漫截图、广告、建筑、时装与其它艺术设计类作品;
3、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书法、篆刻、版画、剪纸、刺绣、染撷、粘贴、编织、陶艺、雕塑等作品的清晰图片。
4、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摄影、歌曲MV、有主题的DV节目及手机视频等作品。
5、教师艺术美育教学成果(论文、教学录像、实践总结、教学设计等)。
6、学校美育成果类报告、学校网站首页截图、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简介(附图片);
7、学校文化标识中的视觉文化构件。学校文化的软件系统:校徽、校歌、校训、校旗、校服和校内学生社团的各种徽标、饰品等;学校文化的硬件体系:校门、画廊、文化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学术礼堂、体育场馆、标牌匾额、教室设施、教育设备、校园雕塑、园林假山等清晰图片。
   以上并非报送标准,各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择优选报。  
二、报送方式:
1、学校美育成果由单位集体报送;
2、艺术美育教学成果及师生艺术作品由组织教师负责报送。
3、电子报送,各类作品均规格限制,拍照后缩小至800X500像素左右,用邮箱或QQ打包报送(本活动提倡电子报送,对电子报送的组织教师将给予辛苦补偿)。
4、邮寄原件:书法、国画不超过四尺,摄影、剪纸和硬笔作品不小于A4幅面;其他类作品必须在A3(双A4)幅面以上。标签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学校文化标识系统的图片不小于六寸照片。
5、各类文字稿件一律电子报送。
6、师生艺术作品每人报送1—2件(组),论文1——2篇,多报不评。
7、作品名称或文章题目的序号要与报送清单一致,无清单者不予参评。
三、评比方式:
艺术作品类,采取教师自评推荐与专家组评比相结合。组织教师从专业角度结合作者的平时表现,推荐美育名师和校园艺术新秀各1人,组委会从中再评全国高校十佳百强美育名师和十佳百强高校艺术新秀。
四、奖项设置:
2013年学校艺术美育成果——等级奖;2013年全国高校视觉文化评比——美丽校园奖; 2013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十佳百强单位;2013高校艺术美育突出贡献奖;2013年教师艺术美育教学成果——等级奖;2013大学生艺术作品——等级奖; 2013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十佳百强名师奖;2013全国十佳百强高校艺术新秀;2013年全国大学生艺术作品评比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重点展示:
组委会将在暑假前选出整体成绩突出的单位,于八月中旬进京参加“2013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前十强精品成果展”和“美丽中国·大学生长城美育实践行”;师生优秀作品、美育化教育教学论文将在中国美育网和教育类相关媒体发表并编入2014年出版的教育部“十二五”美育课题结集《在美育的阳光下——全国高校艺术美育成果精品集萃》。成绩突出的组织教师推荐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或中国长城学会长城美育研究会,并聘为《中国美育网》年度特邀编委(颁聘书)。
六、报送截止:
2013年11月28日。欲参加2013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前十强精品成果展”和“美丽中国·大学生长城美育实践行”的单位和组织教师请于7月1日前报送。
七、媒体支持:
光明日报、新华社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美育网等。
 
郑重声明:本届报送、参评、评比结果公布,均不收费。评选获奖单位(个人)可颁发由(全国十二五教育部课题美育专题课题组)、(教育部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联合签章的获奖纪念品(奖牌、奖状、证书)。
 
报送信箱:zhongguohongmei@163.com   官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电话:010-52706122  010-52706120    工作QQ:12132672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五十号院5-4-801室 (邮编:102600)
联系人:李侠老师、张老师
 
 
                                            全国美育成果展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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