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艺法规建设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6浏览次数:618

各位老师、博士后、博士生:

经研究决定,由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东南大学艺术学院、上海大学影视学院、《艺术百家》杂志社主办,上海市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承办的“文艺法规建设学术研讨会”,将于2003年11月在上海召开。会议将就以下议题展开讨论:

1、文艺生产领域的法规建设,如杂技、舞蹈、戏剧武功演员、影视特技演员的安全教育、防范、保障方面的法制;电影摄制的准入门槛或登记备案等基本规范;自由职业演艺人员的法律定位及社会保障问题。

2、文艺传播领域的法规建设,如电影分级制对影视业发展的影响,艺术品经营拍卖的法律规范等。

3、文艺作品保护的法规建设,如数字时代版权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前景;我国表演者权的相关问题探讨

4、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建设,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播与保护的关系定位;民间文艺作品保护条例的立法模式等;

5、国外的文艺法规情况介绍。

会期一天。有愿与会者,请能在2013年9月15日前,将有关论文寄(发)往:上海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文艺法规建设学术研讨会”会务组,或lanfan@sh163.net将依据论文,最终发出正式与会邀请函。.。大会筹备组论文将选择刊发在《艺术百家》、《艺术学丛刊》、《艺术学界》等刊物上。

 院科研办

201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