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滚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1-17浏览次数:478

 各院(系、所):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200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滚动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按照学校颁布实施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校通知[2006]137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校通知[2007]53号)及东南大学校通知【2010】60号文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开展。
2、各培养单位须遵照报研究生院备案的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二、评定原则和办法
研究生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第二章第二节执行。
三、日程安排
1、3月4日前,公布本培养单位的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布置具体工作流程;
2、3月4日至3月16日,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宣传、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
2、3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打印件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办;
(联系人:徐隽,电话:83795966)
3、学校财务处将于4月份发放研究生3、4月份奖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2009级国家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原奖学金等级保留Ⅰ、Ⅱ等,未评上Ⅰ、Ⅱ等奖助学金的在校硕士生均不需缴纳学费,享受普通奖学金,每人每月200元;2009级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奖学金Ⅰ、Ⅱ等的评比,未评上Ⅰ、Ⅱ等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需缴纳学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恢复学籍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不需缴纳学费,享受普通奖学金,每人每月200元。
2、院系Ⅰ、Ⅱ类奖助学金指标同上年度,原则上不突破。Ⅰ、Ⅱ类奖助学金的名单不需上网提交,请在我们发给院系的Excel模板里填好奖学金等级(一等、二等、普通奖学金、不享受四种)并通过OA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办,纸质名单需院系分管副书记签字并盖院系公章。
请与1月21日前把所有申报材料(成绩单、综合考评统计表、发表文章原件和复印件)上交给学院学办。逾期不予受理材料。

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统计表.doc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doc                                                                       

 艺术学院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