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创新型城市建设”重大战略和工业“两创”倍增计划,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对接,加快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进程,扩大我市工业设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决定举办“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立足我市制造业基础,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工业企业、设计机构、高等院校和专业设计人才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和对接,全面提升我市工业设计水平和设计成果产业化能力,加快推动“宁波制造”向“宁波智造”跃升。
二、大赛主题:宁波设计·设计宁波
三、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2、承办单位: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协办单位:宁波大学、71·90网上产业生态平台。
4、支持单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江南大学、浙大宁波软件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高校的设计院系,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等。
5、媒体支持: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中小在线、设计在线等。
四、奖项分类及参赛要求
(一)最佳设计产品奖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必须为宁波地区制造企业。
2.参赛产品范围
2008年之后生产的产品(2008年起列入宁波市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的优先),参赛产品范围包括厨房用品、医疗器械、家居用品、数码产品等。
3.参赛要求
(1)参赛产品必须已获得或已申请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拥有软件著作权,以专利申请号或专利批准号为准;
(2)参赛企业必须承诺参赛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该参赛企业承担责任;
(3)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不得参赛。
4.产品提交及截止时间
参赛产品提交应附产品多角度照片、相关专利、技术说明、市场销售情况和市场前景、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不同点和最大创新点等(附件1)。参赛材料打印稿(附件1中表2为A4纸彩色打印)和电子稿报送企业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完成参赛产品的形式审查后,再报送组委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对于获奖产品原则上需提交实际产品。
5.奖项评选
评审标准:是否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是否符合参赛要求;产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在现代制造技术方面,生产工艺水平是否先进,产品质量是否较高;用户的价值方面,操作是否便利、舒适、安全、易用、通用等;是否符合绿色设计理念,特别是在环保、制造成本、能耗等方面的体现。
6.大赛优势
(1)为产品提供高品质的展示宣传平台;
(2)为产品提供交易平台与合作平台;
(3)为产品推荐良好的生产、销售渠道;
(4)与我市相关奖项评定进行挂钩。在设计主导型示范企业、 重点工业新产品、装备制造首(台)套产品等评选时优先考虑“和丰奖”获奖作品和企业。
7.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金(含税) | 证书 | 奖杯 |
最佳设计产品奖 | 10名 | 5-10万元/个 | 有 | 有 |
(二)最佳创意作品奖
1.参赛对象
主要是国内外高校学生,也包括国内外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计企业及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
2.参赛作品范围
以本地制造企业的创意设计需求为重点,也可包括医疗保健器械、汽车、物联网家居产品、新能源产品、节能环保家电等,具体要求见附件和官方网站(www.hefengid.net)。
3.参赛作品要求
(1)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版面1张,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设计说明(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用于网上公示对接),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充分表现创意产品整体效果;
(2)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作品、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作品不得参赛。
(3)参加创意作品奖的企业或个人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该参赛企业或作者本人承担责任,并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4.作品提交方式
作品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光盘等方式提交,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
(1)发送电子邮件。下载并如实详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在规定投稿时间内必须同时把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含公示图)以电子邮件附件打包的形式发送到大赛指定投稿邮箱:hefengid@163.com。报名表也可通过大赛官方网站(www.hefengid.net)下载。
(2)邮寄光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稿件刻录光盘,在规定投稿时间内通过邮局挂号或快递邮寄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参赛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邮寄地址: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17号8楼邮编:315040
联系单位:“和丰奖”组委会(收)
服务电话:0574-87188718联系人:童喆、王赟
5.奖项评选
(1)评审程序:分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作品得分由专家分数和网上得票数权重相加得出,得分高低确定最终结果。
(2)评审标准:是否符合参赛要求,是否符合需求的设计要求;产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在现代制造技术方面,是否具有批量生产的可行性;用户的价值方面,操作是否便利、舒适、安全、易用、通用等;是否符合绿色设计理念,特别是在环保、制造成本、能耗等方面的体现。优先考虑与制造企业实现对接或意向对接的创意作品。
6.大赛优势
(1)为这些作品提供高品质的展示宣传平台;
(2)为这些作品提供交易平台与合作平台;
(3)为获奖者提供合作和就业机会,提供宁波市认可的专业资格荣誉证书。
7.知识产权: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由组委会和作者共有。
8.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金(含税) | 证书 | 奖杯 |
金奖 | 3名 | 5万元/个 | 有 | 有 |
银奖 | 20名 | 2万元/个 | 有 | 有 |
优秀奖 | 300名 | 500元/个 | 有 | 无 |
优秀组织奖 | 10名 | 1-2万元/个 | 有 | 无 |
(三)最佳LOGO创意设计奖
1.参赛对象
面向国内外的高校学生、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及设计机构。
2.参赛内容
“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LOGO和创意说明。
3.创意设计要求
(1)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A4幅面的版面1-2张,内容包括LOGO彩色稿、黑白稿,标准色CMYK数值,标准字体及与LOGO的编排样式,设计说明等(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
(2)参赛作品应以“‘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为主题,反映“集聚设计智慧,促进产业提升”的理念,突出宁波城市及和丰创意广场特色,适合各种宣传用途,便于制作标牌、标贴、证书、奖杯等。参赛者可通过大赛官方网站(www.hefengid.net)了解详细情况。
(3)参赛作品必须确保原创性和新颖性,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一概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4.作品提交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下载并如实详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在规定投稿时间内必须同时把报名表和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附件打包的形式发送到大赛指定投稿邮箱:hefengid@163.com。报名表也可通过大赛官方网站(www.hefengid.net)下载。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
联系地址: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17号8楼邮编:315040
联系单位:“和丰奖”组委会
服务电话:0574-87188718联系人:童喆、王赟
5.奖项评选
评审程序:分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作品得分由专家分数和网上得票数权重相加得出,得分高低确定最终结果。
6.知识产权
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大赛组委会独有,并有权对其设计进行修改,作者享有署名权。未经大赛组委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作者本人)不得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7.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金(含税) | 证书 | 奖杯 |
入选奖 | 1名 | 2万元 | 有 | 有 |
入围奖 | 4名 | 5000元/个 | 有 | 无 |
(四)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
1.参赛对象
在宁波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机构和本地制造企业联合申报。
2.参赛内容
2008年后和宁波本地制造企业成功对接的设计项目,已产业化或试生产的项目优先。
3.评奖材料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4)。
(2)申报企业另需提交以下材料:与宁波制造企业签订的产品设计合同原件、支付凭证;对接项目的产品、模具照片及设计效果版面(A4彩色打印);所取得的专利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上述序号排列打印装订成册。各参赛机构应如实填写,如有不实,组委会有权单方面取消评奖资格。
4.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设计企业报送企业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完成评奖材料的形式审查后,再报送组委会。市属高校所辖设计机构直接报送给市经委。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9月30日,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单位应及时做好准备。
5.奖项评选
(1)评审程序:分初评和终评,并进行项目答辩和论证,论证后确定最终结果。
(2)评审标准:是否符合宁波市产业发展战略要求;对接企业的资金支付情况;产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在现代制造技术方面,是否具有产业化前景;用户的价值方面,操作是否便利、舒适、安全、易用、通用等;是否符合绿色设计理念,特别是在环保、制造成本、能耗等方面的体现。
6.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金(含税) | 证书 | 奖杯 |
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 | 15-20名 | 实际合同执行价格的50%,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有 | 有 |
五、大赛相关活动
(一)颁奖典礼。
(二)设计对接活动
1.作品对接。以创意作品为核心,组织相关需求企业与设计师(机构)进行创意对接。
2.人才对接。针对在大赛中表现优秀的个人,与有关制造企业举行对接活动。
六、成果管理
1.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针对参加产品奖和创意作品奖的所有产品或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作者(参赛企业)与本地制造企业对接,将设计成果产业化。
3.编制获奖产品与创意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进行展示、推介,提高“和丰奖”的品牌和影响力。
4.优秀获奖作者按有规定可享受“宁波市工业设计师”称号,对外地的设计师或学生,如来宁波就业,亦可享受(2年内)。
七、组委会组成
大赛成立大赛组委会、大赛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委、科技局、财政局、江东区政府、宁波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主要负责大赛方案制定、参赛作品初审、颁奖典礼筹备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大赛执行委员会,由宁波大学、71·90等组成,主要负责制造业企业需求收集、高校和设计企业(机构)大赛发动、作品收集、创意设计对接服务、专家联系等工作。
大赛评委会: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国内相关重点高等院校知名教授、著名设计师、知名企业总裁、工程师、销售专家及海外学者、国际专业组织成员等组成,负责各类奖项的评定。
八、参赛备注
(1)为保证作品质量,大赛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2)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附件下载:
1、 “最佳设计产品奖”参赛报名表
2、 “最佳创意作品奖”参赛报名表
3、 “最佳LOGO创意设计奖”参赛报名表
4、 “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