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研讨班(semianr)课程的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18浏览次数:713

关于开设研讨班(semianr)课程的规定

关于印发研讨班(Seminar)课程暂行规定的通知(090224).doc

 


一、课程简介
研讨班(Seminar)课程,就是在学生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时,为学生提供适当的研究素材,是学生就一些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主动思考、探索或研究,参与讨论,表达自己观点的课程。
1)课程性质:Seminar课程为教学改革试点选修课程,32学时以上(其中16学时为课堂教学,16学时以上为课外学时,用于学生准备课题讨论所做的查阅资料等自学活动)。
2)授课教师:应由承担一定科研工作的教授(研究员)或副教授(副研究员)主持Seminar课程,任课教师可聘请年青教师或优秀高年级研究生做辅导教师。主持Seminar课程的教师一般通过教师自荐申报或院(系)推荐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等程序确定。
3)教学对象:面向全校学生,教师可指定学生所学专业或预修课程,班级规模一般为10-20人。教师可以通过测试等方式选择学生。
4)教学目标:着重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现代科技对处理课题的观点、方法和手段;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尤其是跨学科的知识面;培养学生根据所研讨的课题,如何着手进行调研、查阅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技术路线等;通过研讨,培养学生的表达和交流能力。
5)教学方式:以研讨为主,教师与学生会面(课堂教学)时间为16学时,学生预习、查阅资料和准备讨论课题的时间应远大于16学时,每个课堂教学单元为2学时。其中教师主讲约占1/3—1/2,其余课堂教学时间由教师组织对某些事先布置的课题进行讨论,具体教学方式和方法由教师自主确定,但必须保证课堂教学中以研讨为主,充分让每位学生参与和发言。
6)教学内容:具体的教学内容和课题由院(系)和教师结合教师的科研方向选定,如:
●类似于国外的Seminar课程形式,结合某一专业基础或专业课程,围绕某一主题的数个专题组织学生深入进行研讨;
●类似于斯坦福大学低年级Seminar课程,围绕一个较为广泛的介绍性的主题,着重解决和处理问题的思想、原理、方法和过程进行讨论;
●将一些专业课程与自学相结合,通过Seminar形式组织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
7)教学要求:完成课程规定的任务,提交适当的研究成果或总结报告。
二、选修办法
学校将为每门课程提供网上交流平台(另行通知),便于教师上传资料、教学、答疑及师生交流。
1、选修条件
符合拟选Seminar课程的有关要求。
2、选课方式
学生可通过网络网上查看课程简介与授课教师情况,网上自由选课。课程前2周为学生试听,学生根据主修课程的冲突情况及本人意愿改选、退选、补选;同时教师通过测试等方式选择学生。
3、时间安排
新开课教师提前一学期向教务处提出申报,获准后即开始课程的准备工作。
研讨班(Seminar)课程于每学年的第二、第三学期开设,上课时间基本在晚上或周末,具体可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确定,教务处负责安排上课教室(也可由教师安排在自己的实验室,但须将时间地点报教务处,以便检查)。
课程结束后新学期开始2周内,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送交教务处,包括学生的论文报告及认定书。
4、学分认定
学生可以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记录所取得的学分:
◆完成课程规定的任务,取得2个任选课的学分;
◆完成课程规定的任务,并提交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视其论文或成果的情况可取得0.5-1个课外研学学分(具体办法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