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者:于薇发布时间:2018-06-12浏览次数:2241



转发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各有关院系、科研机构:

国家社科基金自2018年起设立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加强对相关领域研究的资助力度,重点资助一批研究项目。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相关文件:(网站www.npopss-cn.gov.cn

1.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docx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二、主要事项:

  1.资助领域:重点围绕对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需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等。涉及一级学科主要包括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宗教学、民族学、语言学等人文基础学科,涵盖敦煌学、藏学、边疆史、边海防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历史地理学、地名学、中小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史、周边外交及中外交往史、少数民族史、简牍学、古文字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语小语种、因明学等学科领域。

 2.择优报送: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负责整合相关研究力量,统筹把握优先资助领域,择优上报5-10个自拟研究选题,开展综合性或专题性研究

 3.团队要求:根据上述研究领域,结合各单位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组建精干、高效的专业研究团队。要精心选择政治素质高、前期积累扎实、学术信誉良好、潜心治学“甘坐冷板凳”的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鼓励青年学者申报相关课题。

  4.申报资格、经费与研究周期: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40万元。研究周期为3-5年。课题组应按年度提交正式发表的有分量、有深度、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全国社科办将择优在《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版和我办工作网站宣传推介。

为避免重复资助,凡主持在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专项。

特别提醒:上述提示规定在研项目如研究内容相同、相近的不能申报,没有规定内容不相同的不能申报。各院组织申报时,建议尽量避免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要按照资助领域的要求,结合单位特色,遴选冷门绝学专项课题,推荐课题负责人,搭建科研团队,提高申报竞争力。省规划办将好中选优,推荐5-10项到全国规划办。

  5.书面材料: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份(其中1份学院审核盖章供存档);②《申请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申请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格式)。

  6.受理时间:全国规划办截止:630日前

              省规划办截止:626日;

学校社科处受理:622日—25日,九龙湖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deiju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