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1057

艺术学院各团支部:

2017-2018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为集中展示我校“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成果,引导团员更好地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201595205023918学年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评比工作暨2017-2018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现将艺术学院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时间工作安排
3月30日-4月8日各团组织和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4月8日-4月12日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4月13日上报校团委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评选项目申报要求参评范围评选比例
优秀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优秀团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甲级团支部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完成《东南大学团支部建设台账》;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全部团支部。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特技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
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先进团支部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研究生全体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三、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甲级(先进)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内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表申报特级团支部,需要发送电子版材料至twartseu@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307办公室,需要的材料有: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1000字事迹材料、附加材料。【附件中有指导手册,可参考】。

注意:请大家于2018年4月8日16:00前完成网上申报!

            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的团组织和个人,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52091108  

五四表彰智慧团建系统报名说明书.pdf

【附件2 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doc  

                                                                         艺术学院共青团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