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研究生(硕博)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田清发布时间:2017-10-03浏览次数:1441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文件要求,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6年研究生(含博士)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进行。


参评对象

1、2015年、2016年、2017年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临床医学七年制进入第六、七学年的学生以及生物医学工程七年制进入第五、六、七学年的学生,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民计划研究生以及新疆师资计划(援疆计划)博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2016年春季入学、符合参评条件且尚未参评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2、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3、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4、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5、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6、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7、名额分配根据各系招生规模、生源质量、生源结构和培养质量制定。

8、符合参评条件的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附件二、附件三的表格,否则视作放弃学业奖学金。

    表格要如实填写,签名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相关详细通知与表格如下,请仔细阅读:


2017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docx

2017年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docx

附件三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一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2017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得分统计办法修订(试行).docx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附件三的表格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后,于10月10日17:00前交给学办307,电话52091108,逾期视作放弃参评学业奖学金。